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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启蒙思想的遗产——从洛克、卢梭到现代世界的分野

引言:罗素的洞察——两种改革者的分野

二战结束之际,著名哲学家、逻辑学家伯特兰·罗素 (Bertrand Russell) 对近代西方思想史进行了深刻反思,他敏锐地指出:「自从卢梭的时代以来,自认为是改革者的人分成两群:一群追随卢梭,另一群追随洛克。他们有些时候合作,而许多人看不到他们之间的不相容性。但他们之间的不相容性逐渐愈发明显。如今,追随卢梭的结果是希特勒;追随洛克的产物则是罗斯福和邱吉尔。」

罗素的这段话,精辟地揭示了启蒙运动以来,两种看似都追求社会进步,实则在核心理念上存在巨大差异的思想路径,以及它们对后世产生的深远甚至截然不同的影响。这两种路径的源头,可以追溯到两位影响深远的哲学家:约翰·洛克 (John Locke) 和让-雅克·卢梭 (Jean-Jacques Rousseau)。

一、约翰·洛克:宪政思想的奠基者,个人权利的捍卫者

  • 时代背景:洛克(1632-1704)生活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关键时期,尤其是亲身经历了1688年的「光荣革命」。这场革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限制了王权,保障了议会的权力。
  • 核心思想
    1. 天赋人权 (Natural Rights):洛克认为,人人生而拥有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主要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这些权利是先于政府而存在的,政府的建立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这些权利,而非赋予它们。
    2. 社会契约论 (Social Contract Theory)政府的合法性来源于被统治者的同意。人们通过订立社会契约,将一部分权力(主要是执行自然法的权力)让渡给政府,目的是换取政府对其自然权利的有效保护。如果政府违背了契约,侵犯了人民的自然权利,人民就有权反抗甚至推翻它。
    3. 有限政府 (Limited Government):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洛克主张分权,特别是立法权与行政权的分离,以防止权力滥用。
    4. 财产权神圣:洛克极其重视财产权,认为财产权是个人自由的基础和延伸。他认为劳动创造财产,保护私有财产是政府最重要的职责之一。
    5. 宗教宽容:主张政教分离和宗教信仰自由(尽管他的宽容并不包括天主教徒和无神论者,但其思想为后世更广泛的宗教宽容奠定了基础)。
  • 深远影响
    • 洛克的思想直接影响了《美国独立宣言》(「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即源于此)和《美国宪法》(分权制衡、有限政府、保护个人权利等原则)。
    • 他的理念成为现代宪政民主国家立国的基石,深刻影响了所有强调个人自由、法治和有限政府的政治体制。
    • 《联合国人权宣言》等国际人权文件也深深植根于洛克所阐述的自然权利思想。
    • 罗素将罗斯福(美国总统,领导同盟国赢得二战,推行新政)和邱吉尔(英国首相,领导英国抵抗纳粹)视为洛克思想的继承者,正是因为他们所代表的英美民主制度,强调个人自由、法治和代议制政府,与洛克的理念一脉相承。

二、让-雅克·卢梭:公共意志的倡导者,集体优先的先声

  • 时代背景:卢梭(1712-1778)生活于法国大革命前夕,社会矛盾尖锐,启蒙思想盛行。他对当时的社会不平等和贵族特权深感不满。
  • 核心思想
    1. 社会契约论的重新诠释:卢梭也使用了「社会契约」的概念,但他更强调契约是个体联合形成一个集体(即「主权者」),并将所有权利完全转让给这个集体。
    2. 「公意」(General Will / Volonté Générale):这是卢梭政治哲学的核心概念。他认为,当所有公民都以公共利益而非私利为出发点进行思考和决策时,就能形成一个至高无上、永远正确的「公意」。「公意」代表了整个共同体的根本利益,个人必须服从「公意」。
    3. 主权在民,但主权不可分割、不可代表:卢梭认为主权属于全体人民,但这种主权是不可被分割或被代议士所代表的(他更倾向于直接民主)。
    4. 「被迫自由」(Forced to be Free):这是一个极具争议性的观点。卢梭认为,如果有人拒绝服从「公意」,那么整个共同体就有权「强迫他自由」,因为「公意」代表了他作为公民的真正意志和根本利益,服从「公意」才是真正的自由。
    5. 对私有财产的态度更为复杂和批判:虽然卢梭并不完全否定私有财产,但他对私有财产的起源及其导致的不平等持批判态度,认为过度的财富差距会破坏社会的德性和「公意」的形成。他主张国家可以对财产进行调节和限制。
  • 深远影响与潜在危险
    • 法国大革命的启示者:卢梭的思想,特别是关于人民主权和「公意」的观点,极大地鼓舞了法国大革命。革命时期雅各宾派的领袖罗伯斯比尔自称是卢梭的信徒,他们以「公意」和「人民的敌人」为名,推行了恐怖统治(红色恐怖),大规模处决异己,牺牲了无数个人权利和生命。
    • 集体主义与极权主义的滥觞
      • 「公意」概念的模糊性和至高无上性,使其极易被少数人或特定集团所操纵和定义。一旦某个集团宣称自己代表了「公意」,就可以以此为名压制一切不同意见,剥夺个人自由和权利。
      • 「被迫自由」的逻辑,为以集体名义强制改造个人思想和行为提供了理论基础。
      • 对个人权利相对于「公意」的轻视,为后世的集体主义乃至极权主义思潮打开了大门。
    • 对马克思主义的影响:卢梭对私有财产的批判、对社会平等的追求以及集体优先的观念,对卡尔·马克思的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
    • 列宁主义政党的实践:列宁及其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党,在思想、意识形态、组织原则(如民主集中制,强调党的统一意志高于一切)以及革命手段(如红色恐怖、肃清反革命)等方面,与卢梭的「公意」理念和雅各宾派的实践有著明显的继承和发展关系。列宁主义政党往往宣称自己代表了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一种特定形式的「公意」),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一党专政的国家体制。
    • 罗素将希特勒(纳粹德国元首,极权主义的代表)视为卢梭思想的极端后果(尽管希特勒的思想来源更为复杂,还包括了种族主义、尼采的超人哲学等),可能是指卢梭思想中潜藏的、可以被极权主义者利用的集体至上、压制个人、以抽象「整体」名义行事的危险倾向。

三、洛克与卢梭的根本区别及其历史分野

  1. 个人权利 vs. 集体意志

    • 洛克:视角是个体本位的,强调不可剥夺的个人自然权利是基础和目的,政府是为了保护这些权利而存在的工具。
    • 卢梭:视角更偏向集体本位,强调「公意」的至高无上,个人权利和自由必须服从于代表整体利益的「公意」。
  2. 政府的目的与权力

    • 洛克:主张有限政府,权力必须受到法律和分权的制约,以防止侵犯个人权利。
    • 卢梭:虽然主张主权在民,但其「公意」概念可能导致一个潜在的无限权力,因为「公意」被认为是永远正确的,任何对其的反对都可能被视为错误或自私。
  3. 对自由的理解

    • 洛克:自由更多是指免于外部强制和干涉的消极自由,尤其是在个人权利(生命、财产、思想)方面。
    • 卢梭:自由更倾向于一种积极自由,即参与集体决策、服从自己参与制定的「公意」才是真正的自由,甚至可以「被迫自由」。
  4. 对财产权的态度

    • 洛克:坚决捍卫私有财产权,视其为个人自由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 卢梭:对私有财产持更为警惕和批判的态度,认为其可能导致不平等和社会分裂,主张国家可以进行限制。

结论:历史的回响与现实的警示

罗素的观察,虽然带有其时代背景和个人立场的烙印,但深刻地指出了启蒙运动内部两种思想路径的张力及其对后世的塑造。

  • 洛克的思想遗产,经由美国革命和宪政实践,成为现代民主法治国家保护个人自由、限制政府权力的重要思想源泉。它强调的是个体的尊严与权利,以及通过制度设计来防范权力的滥用。

  • 卢梭的思想遗产,虽然也包含了对人民主权和社会平等的热切追求,但其「公意」理论因其模糊性和潜在的强制性,在历史上多次被激进革命者和集权统治者所利用,成为压制个人、推行集体主义乃至极权统治的理论工具。

理解洛克与卢梭思想的根本差异,对于我们辨析当代各种政治思潮和社会现象,警惕以集体或抽象「人民」名义侵犯个体权利的危险,以及珍视来之不易的个人自由与法治,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历史的经验表明,任何旨在增进人类福祉的改革,都必须警惕那些可能以「崇高目标」为名,最终却通往奴役之路的诱惑。